6月27日,上海交易所及深圳交易所發布通知,指為進一步完善股票交易制度,提升定價效率,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上交所及深交所擬將主板風險警示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調整為10%。
通知指,在中國證監會指導下,上交所及深交所起草了《關於調整主板風險警示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及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擬將主板風險警示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由5%調整為10%,與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並公開徵求市場意見。
此外,調整內容還包括同步調整風險警示股票異常波動的交易公開信息披露指標,與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要求會員做好業務和技術準備,切實加強投資者教育及風險提示工作,引導投資者理性審慎參與風險警示股票交易。
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即當日交易價格相較前一日收盤價的最大漲幅比例或跌幅比例,是一項重要的交易機制。目前,主板風險警示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為5%,與主板其他股票不一致。從市場運行實踐看,主板風險警示股票5%的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股票定價效率。借鑑科創板改革經驗,統一主板風險警示股票與主板其他股票的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有利於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