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方網綜合廣州日報、新快報報道,近日,廣州荔灣某小區住戶反映,該小區一部加裝電梯建成使用僅3個月便出現地基沉降,導致居民樓外牆開裂,電梯已停運3年。目前,住戶仍在與電梯公司就修復問題進行訴訟。
電梯地基沉降致房屋外牆開裂
記者在涉事樓棟看到,該樓加裝的電梯已停用。據9樓住戶崔先生介紹,該電梯加裝工程於2020年獲批,住戶分攤金額從3萬元(人民幣,下同)至10萬元不等。然而,電梯交付使用僅3個月後,崔先生便發現電梯周圍地基下沉,梯井瓷磚出現裂縫,隨後其家中房屋也出現向電梯一側傾斜的跡象,外牆產生裂縫。
該電梯通過一條3.6米長的連廊與居民樓連接。隨着時間的推移,房屋外牆裂縫日益擴大。
電梯加裝小組負責人李先生表示,該電梯工程總造價70萬元,於2020年11月開工,2021年底交付使用。但僅3個月後,電梯即出現地基沉降,連帶導致電梯連廊與樓房連接處、連廊地面及牆體均出現不同程度裂縫。
2022年5月,住戶委託專業機構鑑定,結論顯示電梯土建施工質量存在問題,建議停止使用。該電梯自此停運至今。
地質勘察責任成訴訟焦點
面對困境,該樓棟12名業主代表將電梯的承包單位、施工單位及設計單位訴至法院,要求其對電梯井、連廊及房屋主體進行加固修復,恢復至安全狀態。
法院隨後委託鑑定機構對電梯井沉降、連廊及主樓外牆開裂原因進行鑑定。2024年9月21日出具的鑑定報告指出:電梯井下沉的主要原因為地段土層分布不規則均勻,地質較為複雜;電梯連廊長度的增加改變了電梯重心及自重,對下沉有加劇影響。
在案件審理中,「地質勘察報告應由誰負責」成為核心爭議點:業主方主張承包、施工單位作為專業機構,在加裝過程中並未要求業主委託第三方進行地質勘察或提供相關報告。承包方與施工方辯稱,提供地質勘察報告是業主方的義務。設計單位表示,地質勘察報告應由業主提供,電梯基礎承載力也應由業主聘請專業機構檢測。
一審法院指出,該小區業主作為電梯使用人,應當對案涉電梯加建、使用過程的安全性負責,應當嚴格執行「先勘察、後設計、再施工」的原則。而該樓棟業主未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地質勘察,擅自加長電梯連廊,且未進行任何電梯基礎承載力檢測。故對於案涉電梯最終導致的連廊開裂、主樓外牆開裂等後果,業主們是首要和最主要的過錯方。
此外,承包單位、施工單位在業主擅自要求加長電梯連廊、未依規變更相應設計方案的情況下即進行施工,設計單位在未對業主作出特別提醒和要求的情況下仍出具設計成果,對電梯損害後果的發生均存在一定過錯。
2024年,法院一審判決駁回12名業主代表的訴訟請求。 今年4月,該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目前正在等待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