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物流局於本月15日向立法會提交規管網約車的立法框架建議,提出對網約車平台、司機及車輛的發牌規管。香港的士小巴商總會今日(23日)表示,網約車是大勢所趨,支持和歡迎當局提出立法規管,強調的士業界並非要杜絕競爭,而是希望有良好公平競爭。
香港的士小巴商總會理事及發言人翁國豪今日在傳媒午宴上指出,的士在香港的點對點交通服務有領導地位,網約車是填補的士服務運力不足,例如在繁忙時間、惡劣天氣和偏遠地區等情況,與的士業界優勢互補共存,而非惡性競爭。
翁國豪又指,香港路面空間非常有限,如果網約車數量有增無減,容易導致交通飽和塞車,將減少車輛流動性,希望政府發牌時要考慮有關因素,讓市場可持續發展。他建議,網約車車齡由現時建議的不超過7年,改為與的士車隊看齊,即初加入市場的網約車車齡不可超過3年。
政府近日宣布修例,強制所有的士在車內安裝「三寶」,即車Cam(車廂攝錄機)、行車記錄儀及GPS(全球衞星導航系統),以及所有的士司機必須提供電子支付方式。商會強調,的士業界支持規管網約車,但雙方要公平,認為網約車也要有同樣規定。商會又建議網約車牌照應與的士牌照一樣,經競投發出。(文/圖:李銘欣)
頂圖:香港的士小巴商總會理事長陳洲(右三)、秘書長林康頌(右二)、副理事長張秉江(左二)、理事及發言人翁國豪(左三)。

香港的士小巴商總會理事及發言人翁國豪(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