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388)公布優化首次公開招股(IPO)市場定價及公開市場規定的諮詢總結,新規定將於下星期一(4日)生效。
其中,在發售及定價機制方面,國際配售最低比例由原來建議的50%下調至40%。為了更靈活分配股份,新股發行人可選擇有或沒有回撥機制,以便若有回補,公開認購初訂佔比5%,其後視乎超額認購倍數而要加大分配比例,若超額逾百倍,分配比例須增至35%。
另外,經諮詢後,基石投資者禁售期則維持6個月不變。至於初始公眾持股量的門檻,由原來建議的5%上調至10%;適用於A+H發行人的初始自由流通量門檻,則由原來建議的佔H股總數10%,改為佔A+H股總數的5%。
另外,聯交所就持續公眾持股量規定作進一步諮詢。其中,諮詢建議A+H發行人的公眾持有H股,須達10億港元市值或5%公眾持股量。非內地註冊成立的公司以及無其他上市股份的H股公司代的門檻,則改為10億港元市值及10%公眾持股量。諮詢為期兩個月,10月1日截止。(記者 鄺偉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