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於8月10日及11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及落馬洲管制站偵破2宗管有懷疑毒品案件,檢獲3粒懷疑依托咪酯煙彈、2支電子煙裝置及約1.27克懷疑液態冰毒。
第一宗案件涉及一名40歲本地男子。他於8月10日經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入境香港。海關人員清關時,在他身上及其個人行李中搜出一粒懷疑依托咪酯煙彈、一支電子煙裝置及約1.27克懷疑液態冰毒,遂把他拘捕。
第二宗案件中,海關人員於8月11日在落馬洲管制站截查一名31歲本地男子,在他身上及其背囊中搜出2粒懷疑依托咪酯煙彈及一支電子煙裝置。該名男子隨即被捕。
2名被捕人士暫獲保釋候查,案件仍在調查中。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管有危險藥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
頂圖:第一宗案件中檢獲的懷疑依托咪酯煙彈和電子煙裝置,及第二宗案件中檢獲的其中一粒懷疑依托咪酯煙彈。政府新聞處

第一宗案件中檢獲的懷疑液態冰毒。政府新聞處

第二宗案件中檢獲的電子煙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