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政府港島及離島辦公室提供飲用水的供應商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鑫鼎鑫」),涉嫌冒充他人公司商標獲得5294萬元合約,政府物流署已即時終止合約,「鑫鼎鑫」2名負責人被捕。物流署今日(20日)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已就供水合約支付2268元,由於有關合約已終止,政府不會再向該公司支付任何款項。
物流署指出,6月批出合約予「鑫鼎鑫」,由今年6月底起為港島和部分離島的政府辦公室提供樽裝飲用水,合約為期36個月。根據記錄,政府就這份合約共支付2268元予「鑫鼎鑫」。由於有關合約已終止,政府不會再向該公司支付任何款項。
物流署又指,稍後在全面檢討有關項目的招標規格後,會透過公開招標揀選合適供應商為港島和部分離島政府辦公室供應樽裝飲用水。在新合約生效前,署方已安排屈臣氏集團(香港)有限公司暫時為港島和部分離島政府辦公室供應樽裝飲用水,合約為期4個月,金額約710萬港元。
物流署重申,就有關政府採購樽裝飲用水合約,所有標書須先通過審核以確定符合招標要求(包括所有指定技術規格),然後才按投標價格揀選中標者。
另外,政府昨日公布終止另外3張與「鑫鼎鑫」負責人有關聯的合約。物流署表示,相關合約分別由國洋企業(香港)及國洋企業向物流署提供漂白粉、漂白水及漂丸等物料,合約金額分別為71.2萬、108萬及23.6萬元,總共涉款逾200萬元。提供漂白粉及漂白水的合約期由去年8月底至明年2月底,提供漂丸的合約則由今年8月1日至2028年7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