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修改《監獄規則》,賦權懲教署可基於維護國家安全等特定目的,對探訪在囚人士安排施加限制或禁止,包括與個別法律代表的聯繫。大律師公會主席毛樂禮表示,相信法庭會就懲教署的申請把關,考慮相關證據,判斷是否有合理理由相信個別律師與在囚人士繼續聯繫,可能會涉及一些嚴重罪行,例如妨礙司法公正及嚴重傷人等,若指控嚴重,法庭會要求確實的證據。
毛樂禮指,在囚人士或被告如欲更改代表律師,對法庭處理案件有一定程度的影響,特別在案件已審理一段時間後,影響更大,但強調市民尋求法律意見及法律代表非常重要,亦受《基本法》保障,會繼續留意及關注事件。
另外,香港大律師公會與世界正義工程合辦「杜絕貪污—法治關鍵」論壇,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廉政公署專員胡英明等人出席。毛樂禮表示,有約100名律師及監管機構代表出席論壇,共同探討反貪在維護香港及全世界法治的重要作用。他說,全球貪污問題日趨複雜,部分涉及多於1個司法管轄區,相信今次交流有助維護香港法治。
毛樂禮又表示,在世界正義工程的法治指數中,香港的法治排名及在不同範疇中都有好的表現,亦有改進空間,而香港的廉潔指標亦一直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