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調查科人員於前晚(29日)在機場執行一項反毒品行動。人員截查5名從老撾抵港的旅客,包括2名內地男子及3名內地女子,年齡介乎49至61歲,在海關人員協助下,於其貼身衣物、鞋及手提行李內檢獲約7.65公斤的懷疑海洛英,市值約450萬元。
初步調查發現,有人懷疑受販毒集團招聘,從老撾攜帶毒品回港,5名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將會被控各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案件將於明日9月1日早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重申,販毒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而從其他國家或地區將毒品以任何形式販運到香港,法庭判刑時會視為加刑因素。警方呼籲市民切勿被販毒集團利用,為賺取微薄報酬鋌而走險,參與運送毒品,隨時會帶來數以10年計的刑責。(記者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