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註冊消防工程師)規例》》以「先訂立,後審議」的方式,訂於兩個月後實施,新增專業私人執業的註冊消防工程師,跟消防處雙軌提供消防安全風險評估和發出證明書的服務。新安排旨在繼續確保安全把關的基礎上,進一步便利營商,縮短流程,增加選項,從而推動消防服務的專業發展,實現多贏。
當前消防安全把關工作的重任,單單依靠消防處來評估和審批,需時可能長達一個月;因應香港盛事愈來愈多,新店也正推陳出新,加上簡樸房的改裝要求等,未來工作量勢將愈趨沉重,以至應接不暇,批出許可的時間更可能要延長。若因工程預留的檢查時間不足,負責「守尾門」的消防處很可能來不及評估和審批,則整個營運或活動會臨時「開唔成」,打亂計劃安排。《規例》生效可引入私人市場生力軍,據處方顧問報告流程有望大幅縮短至僅需數天,不僅提升效率,也為經營者爭取更多準備空間,尤其香港租金高昂,節省一天就是一天。這亦為市場提供多一項選擇,專業人才獲得註冊後,能在市場中直接提供服務,發揮所長,推動整體行業向專業化、規範化發展,令流程更具彈性,又能善用市場上的專業人才資源,形成「多一個選擇、多一份效率」的局面,有助吸引更多年輕工程師投身消防工程領域,為香港消防工程專業服務注入新活力。
《規例》始終堅持「安全第一」,嚴格規定專業資歷及實務經驗要求,並經過廣泛諮詢及多重把關,確保新安排既能回應市場需求,亦不會動搖消防安全的底線。當局已充分考慮獲納入資格的各項要求,明確指出唯有真正具備工程專業知識及經驗的人士才能獲得資格,即持有與三個註冊消防工程師類別工作相關學歷並擁有至少6年相關工作經驗者,而擁有至少15年相關工作經驗亦須修畢與其申請註冊類別有關的課程,方可申請成為註冊消防工程師。有個別議員建議註冊資格放寬至建築學學士課程,消防處經詳盡審視各大專院校開辦的相關課程後認為並不穩妥,當局也作詳細的研究及解說,此舉是為了確保消防安全。
此外,《規例》為防止不當行為和利益衝突,亦設下嚴謹限制。消防處會循六方面全程監管:一是發出實務守則,規範操作準則;二是要求註冊工程師將發出的消防安全規定交回消防處存檔與批註;三是按比例抽查,對不少於七成由私人工程師審批的處所進行風險覆核;四是對未有妥善履職的個案採取嚴厲紀律行動;五是確保制度透明公開,令市民與業界均可追溯,六是註冊消防工程師不得同時是承辦商的東主、股東、董事、合夥人或僱員,以免角色混淆。一旦發現違紀或失職,紀律審裁委員會可對涉事工程師作出譴責、暫時停牌,甚至永久撤銷資格。消防處亦將設立註冊事務委員會,擔任好把關者的角色,並持續監督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的運作。一旦發生不按規例而作處理評估,更須負上刑責,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是香港消防安全管理的一次制度創新。《規例》既以嚴謹資格要求守護消防安全,也透過市場化參與提升效率,推動專業發展與便利營商。希望立法會盡快審議通過《規例》,好使香港在確保公共安全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專業水平與城市競爭力,為建設更安全、更高效、更具活力的國際大都會寫下新篇章。
香港商報評論員 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