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公布第二批服務保障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典型案例。案例涵蓋商事糾紛多元聯動化解、打擊逃廢債、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依法支持穩貸續貸等方面,體現了廣東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依法平等保護企業合法權益,引導樹立平等、公平、誠信的市場行為導向,為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司法實踐。
此次發布的案例共有8個。其中,在某融資租賃公司與某模具公司等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中,通過「法院+行業協會」聯動調解機制,成功促成企業糾紛實質化解,保障了債權人、企業及工人的權益。在某建材公司與南京某建築公司等合同糾紛案中,法院對企業不當轉移核心資質、技術人員和經營項目等利益,進行脫殼經營、逃避債務的行為予以否定性評價,有效矯正了利益不當輸送,維護了公平誠信的市場交易秩序。在某物流公司與張某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案中,法院闡釋了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的忠實義務,明確了行為邊界,為民營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忠實履職提供了規則參考,引導民營企業加強內部管理監督,防範經營管理風險。在某銀行與某實業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中,針對企業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導致的短期償債困難,法院採用實質履行標準認定雙方已達成合同變更的合意且已實際履行,依法規制金融機構提前收回貸款行為,助力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題。(記者盧偉 通訊員全小晴 袁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