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新界北總區交通部今日(9日)進行打擊白牌車行動,派員喬裝乘客到大埔,成功截獲兩輛私家車涉非法載客取酬,拘捕兩名男司機,年齡分別為35及56歲,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涉案兩輛私家車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張展鴻表示,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次干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保障。(記者 區天海)


頂圖圖說: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張展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