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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4100家境內外平台完成涉稅信息首報 平台經濟稅收監管邁入常態化新階段

超4100家境內外平台完成涉稅信息首報 平台經濟稅收監管邁入常態化新階段

責任編輯:王錦坤 2025-10-17 08:39:25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網

 隨着數字經濟的深度發展,平台經濟已成為我國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但其涉稅信息的隱匿性、分散性也給稅收徵管帶來挑戰。今年10月1日,《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落地實施,標誌着我國對平台經濟的稅收監管從「鬆散化」向「精細化」轉型。截至目前,這場關乎千萬平台經營者的涉稅信息報送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超4100家境內外平台完成首次報送,頭部平台率先垂範,為後續常態化監管築牢基礎。

 首報周期過半:超六成應報平台完成信息提交,頭部企業發揮「領頭雁」作用

 此次涉稅信息報送並非單一維度的信息提交,而是涵蓋平台自身基礎信息、平台內經營者身份信息、從業人員收入信息的「全鏈條報送」。據稅務部門披露的數據顯示,截至10月15日,短短半個月內,已有6654家境內外平台完成自身基本信息報送,其中4100餘家平台進一步提交了平台內經營者及從業人員的核心涉稅數據,佔應報送平台總數的六成以上,遠超市場預期。

 在這場規模化的信息報送工作中,頭部平台的示範效應尤為突出。拼多多、餓了麼、滴滴出行等覆蓋電商、本地生活、出行服務等領域的頭部企業,自10月1日《規定》實施首日便啟動報送流程,通過內部數據系統升級、專人對接稅務部門等方式,確保信息報送的及時性與準確性。以鋼鐵行業垂直平台找鋼網為例,其負責人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早在《規定》落地前,平台就已聯合稅務部門開展多輪線上線下培訓,從政策解讀、表單填報規範到數據傳輸路徑測試,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報送準備體系。「10月正式報送後,我們不僅順利提交了平台內近萬家商戶的身份及收入信息,還同步向商戶推送稅收政策解讀,引導其主動履行納稅申報義務,實現『平台監管』與『商戶合規』的雙向聯動。」

 稅務總局徵管和科技發展司相關負責人指出,從已報送的信息質量來看,多數平台能夠嚴格按照《規定》要求,確保數據的完整性與規範性,尤其是部分跨境平台,在境外經營者信息採集、外幣收入折算等複雜環節,通過與稅務部門的多輪溝通,實現了涉稅信息的精準報送,為跨境平台經濟的稅收監管提供了可借鑑的實踐經驗。

 倒計時預警:10月31日截止首報,未完成平台需警惕「違規風險」

 儘管首報工作整體進展順利,但仍有近四成應報平台尚未完成信息提交。根據《規定》明確要求,所有平台企業需在10月31日前完成首次涉稅信息報送,目前距離截止日期已不足半個月,未報送平台正面臨「時間緊、任務重」的雙重壓力。

 「未完成報送的平台需盡快與屬地稅務部門對接,不僅要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完整』,還要為後續的數據校驗、更正預留充足時間。」吉林財經大學稅務學院院長張巍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強調,稅務部門對涉稅信息的審核並非「一報了之」,而是會通過數據比對、邏輯校驗等方式核查信息真實性,若平台因遲報、漏報、錯報道致信息不符,可能面臨稅務約談、限期整改等處理,情節嚴重的還將影響企業信用評級,對後續經營產生連鎖影響。

 為助力未報送平台順利完成任務,稅務部門已推出一系列便民舉措:一方面,通過線上直播培訓、線下專員輔導、12366熱線專項答疑等形式,解決平台在報送過程中遇到的政策疑問與技術難題;另一方面,優化數據報送系統,開通「綠色通道」,確保信息傳輸的安全與高效。值得注意的是,稅務部門嚴格落實涉稅信息數據安全管理制度,通過加密傳輸、權限管控等技術手段,保障平台及經營者的信息安全,消除平台的「數據洩露」顧慮。

 劍指違規行為:轉換收入性質、境外避稅等操作「行不通」,三部門聯合劃定監管紅線

 在首報工作推進過程中,個別平台的違規操作也進入監管視野。記者從稅務部門獲悉,部分平台為降低平台內從業人員的稅負,存在「批量為從業人員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的行為,試圖將原本屬於「勞務報酬所得」的收入轉換為「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進而違規適用核定徵收政策,達到少繳或不繳稅款的目的;更有甚者,通過教唆平台內經營者分拆收入、在境外註冊空殼公司等方式,隱匿真實收入、規避涉稅義務,嚴重擾亂了平台經濟的稅收徵管秩序。

 「這種『轉換收入性質』的操作本質上是偷稅行為,不僅違反稅收法律法規,還破壞了市場公平競爭環境。」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明確指出,根據《規定》配套公告,平台通過批量辦理登記註冊、更改店舖唯一標識碼等方式,引導或幫助經營者轉換收入性質、分拆收入,均屬於「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將面臨從嚴處罰。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監管並非「境內閉環」,而是將境外平台納入監管範疇。施正文進一步解釋,境外互聯網平台若為中國境內經營者提供營利性服務,需參照境內平台標準報送涉稅信息;境內經營者通過境外註冊轉換主體身份、規避納稅義務的,同樣會被納入監管範圍,不存在「監管盲區」。

 為強化監管力度,不久前,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聯合發布《關於規範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稅信息報送有關行政處罰事項的公告》,對平台違規行為的處罰標準、執行流程等進行細化,明確「分拆收入」「轉換主體身份」等行為的法律後果,為稅務部門執法提供清晰依據。

 稅務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持續健全平台經濟常態化監管制度,通過「數據穿透式監管」「跨部門協同執法」等方式,依法查處各類違反《規定》的行為。此舉不僅是為了規範平台經濟的稅收秩序,更是為了推動線上線下市場的公平競爭,讓平台經濟在合規的軌道上實現高質量發展,為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提供有力支撐。(記者 林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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