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執業大律師、粵港澳大灣區創新智庫顧問 龔靜儀
自香港回歸以來,「一國兩制」偉大創舉一直在逐步實踐。28年間,從最初的「摸着石頭過河」到後來的運籌帷幄,中央和特區政府在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特區憲制秩序下,帶領香港在多次面對難題時均依法迎刃而解。但對於「一國兩制」實踐之成功,反中亂港分子和外國敵對勢力始終「見不得香港好」。
頒布實施香港國安法、完善特區選舉制度、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重大事件,都是國家和特區堅決與敵對分子鬥爭後取得的成果。以完善選舉制度為例,「愛國者治港」原則全面落實,令香港在此基礎上出現了有史以來最專心議政、最務實的第七屆立法會。然而,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卻對該屆議會進行醜化,並抹黑為「橡皮圖章」。如今議會換屆在即,他們對新選制的失實及無理批評仍未止息,足證其「逢選必鬧」死性不改。
古往今來都「有人辭官歸故里,有人漏夜趕科場」。第七屆立法會部分議員在換屆之際,出於個人考慮選擇功成身退,但有人卻將其渲染成「受到外部壓力」「被操控」甚至鼓動選民「杯葛選舉」「抵制投票」等,其目的就是否定或抹黑新選舉制度乃至分化社會、挑起公眾仇恨中央及特區政府。
儘管任何人都有表達意見的權利,但這些權利並非絕對,而是必須依法而行,且絕不能凌駕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不管任何人,只要作出過意圖干擾或破壞選舉的言行,便有機會在從事危及國家安全行為的基礎上,因挑戰法律底線而被執法部門依法調查、拘捕、檢控、定罪及判刑。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任何人若不想面對法律的懲處,唯一有效的方法就是不要挑戰或觸碰法律底線。蓄意以身試法者,最後要面對依法檢控、審訊及懲處等後果,正是不折不扣的咎由自取。正如最新一篇「港澳平」文章所強調:「廣大選民要擦亮眼睛,識別禍心。特區執法和司法機關對此也絕不會坐視不理。任何勢力以任何方式干擾破壞選舉的言論和行為,都逃不脫法律的追究和嚴懲。」此外,駐港國家安全公署也針對那些干擾或破壞行徑發表聲明,強調選舉「三個事關」的重要意義並亮明了「三個絕不允許」的鮮明態度,當中包括「絕不允許任何破壞選舉,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行為」「絕不允許任何干擾立法會選舉、擾亂特區憲制秩序的行為」「絕不允許任何阻撓香港加快由治及興進程的選舉亂象」。
這些權威發聲正是對一切干擾或破壞選舉秩序之舉動的「亮劍警告」。香港是法治之地,有關國家安全或選舉的法律都絕不是無牙老虎。任何人若想以身試法干擾或破壞選舉,最後的收場都只會是「後果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