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辦公室今日(11月5日)消息:
為落實中美經貿磋商達成的成果共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公布公告,自2025年11月10日13時01分起,調整《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商品加徵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25年第4號)規定的加徵關稅措施,在一年內繼續暫停實施24%的對美加徵關稅稅率,保留10%的對美加徵關稅稅率。
此前,中美經貿磋商成果共識發布。其中提到,美方將取消針對中國商品(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商品)加徵的10%所謂「芬太尼關稅」,對中國商品(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商品)加徵的24%對等關稅將繼續暫停一年。中方將相應調整針對美方上述關稅的反制措施。雙方同意繼續延長部分關稅排除措施。


頂圖圖說:卡車行駛在美國洛杉磯港碼頭上。(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