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留意到有被解僱或提前終止合約的外籍家庭傭工在香港逾期逗留,並從事非法工作,在過去3日展開代號「圍網」反非法勞工行動,搜查27個目標地點,包括餐廳、酒樓、食物製造工場,合共拘捕34人。
入境處特遣隊副指揮官巫泉傑今日(21日)表示,入境處一直非常關注非法勞工活動相關問題,積極採取有力和具針對性執法行動,致力打擊不同行業的非法勞工,以保障本地勞工就業機會。
針對外傭離職後逾期留港並工作情況,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後鎖定多個目標地點,人員在本月18至20日搜查27個目標地點,拘捕34人,包括24名懷疑非法勞工,2名逾期逗留人士及8名懷疑聘用非法勞工僱主。被捕24名非法勞工分別1男23女(22至52歲),當中包括13名在香港逾期逗留的前外籍家庭傭工,10名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及1名逾期逗留內地訪港旅客。
被捕非法勞工大部分從事洗碗、清潔、廚房雜工等工作,最長時間接近一年,收取為日薪300至500港元不等。至於被捕兩名逾期逗留人士,均為印尼藉女子(23至38歲);其餘8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人士均為香港居民,分別為7男1女(27至64歲),為涉案公司或餐廳東主和相關負責人。

今次行動所有被捕的非法勞工均屬被解僱的前外傭,當中大多數是印尼籍外傭。調查發現,該批外傭大部分到香港工作未滿一年被解僱。當中更有外傭合約開始後兩個月就因突然失去蹤影而被僱主解約。調查所得,該批前外傭會先在香港找尋匿藏地點,繼而在港從事各種非法工作。入境處會繼續積極跟進後續調查工作,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及被檢控。
入境處提醒僱主,所有被解僱、提前終止合約或已完約的外傭是不可在港工作,否則即違反逗留條件。另外,政府於2021年修訂《入境條例》,增加對僱主僱用非法勞工刑罰。最高刑罰由原來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大幅提高至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以反映有關罪行嚴重性。入境處呼籲所有僱主提高警覺,主動查閱員工身份證明文件,確保員工是合法受僱。

入境處重申,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人士、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入境處會繼續從多方面積極打擊非法勞工,包括加強巡查及網上巡邏、嚴厲執法,並會加強教育宣傳,以提高市民守法意識。市民如果欲舉報有關非法勞工活動,可使用舉報非法勞工專線38615000、傳真、電郵網上舉報違反人境條例罪行表格作出舉報。(記者 區天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