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在11月25日接獲報案,指有人在11月24日下午約4時許在紅磡崇安街附近,向兩名分別為14歲及16歲的女童作出露體行為。
紅磡分區特遣隊人員經調查及分析後,昨日(2日)於紅磡浙江街拘捕一名姓林(64歲)男子,涉嫌「猥褻暴露身體」,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紅磡分區軍裝巡邏小隊第一隊跟進。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的情況下,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分,即屬違法,可判處罰款1000元及監禁6個月。警方會調配軍裝及便裝人員加強巡邏,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