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入境男旅客因進口逾萬支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3個月及罰款2000元。
海關人員昨日(7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31歲抵港男旅客,並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約1.39萬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6.2萬元,應課稅值約4.6萬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