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案,法庭今日(15日)裁定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全部三項控罪罪名成立。
警務處國安處上午就黎智英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裁決見記者。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黎智英三項控罪成立,每一個控罪都有證據,警方歡迎法庭作出今次判決,強調黎智英是以新聞自由做盾牌,利用其傳媒王國,仇恨政府,勾結外國勢力。
李桂華指出,該起案件整個審訊歷時156天,其中52天涉及第一被告的自辯。在此期間,警方處理多達2222項證據,審核文件資料超過8萬頁。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司法機構每次審訊時,安排超過400個座位,供公眾人士、中外媒體旁聽審訊,這確保了整個過程的公開透明。他希望大家關注黎智英在黑暴事件中的角色,指出黎智英曾煽動學生和青年參與,讓那些人的父母非常痛心。
李桂華強調,案件的審訊過程全程公開及透明,對於判決會否導致外國對香港作出制裁,他指負責查案、檢控及審訊的人員都有非常堅定的意志,不會懼怕。
至於判決會否影響新聞自由,李桂華說,根據《香港國安法》中有明文保障新聞自由,不過相關自由並不是絕對,如果牽涉到國家安全都需要受到制約。
此外,判詞中提到,案中考慮的文章具有煽動性,警方會否對有關作者進行拘捕,李桂華則表示仍在調查中,未能透露。
頂圖: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就黎智英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裁決見記者。直播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