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下午,《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管理辦法》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在長沙舉行。記者從會上獲悉,《管理辦法》明確省級及以上實驗室等科技創新平台均應納入省共享平台對外開放共享,對利用財政資金建設和購置的科研設施和儀器拒不履行開放共享義務的,將依法給予處分。備受關注的湖南「4+4」科創工程,即「四大實驗室」「四個重大科學裝置」已全部入網。新修訂的《管理辦法》明確,對企業使用科研儀器設備的補助比例,由30%提高到50%。
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是用於探索未知世界、發現自然規律、實現技術變革的複雜科學研究系統,是突破科學前沿、解決經濟社會發展重大科技問題的技術基礎。據介紹,湖南布局建設省科研設施和儀器共享服務平台,基本建成覆蓋全省各類科研設施和儀器的管理服務體系。目前,省共享平台已入駐管理單位708家;國家級、省級等各類科技創新平台1096個;入網科研設施和儀器9158台套、總價值超百億元,其中財政資金建設和購置的科研設施和儀器6703台套、總價值80餘億元,社會資金購置的科研儀器設備2455台套、總價值20餘億元。
在夯實平台基礎的同時,此次修訂的《管理辦法》還拿出了真金白銀的激勵舉措,進一步釋放政策紅利。 湖南省科技廳廳長朱皖介紹,修訂後的《管理辦法》,明確管理單位開放共享服務收入後補助比例由最高不超過10%提高到20%;對企業使用科研儀器設備的補助比例,由30%提高到50%,特別是將大學生初創企業及創業團隊(個人)的補助比例,由30%提高到85%。同一大學生創業團隊(個人)年度最高補助額度達10萬元,減輕大學生創業者的資金壓力,支持他們便捷高效地使用科研儀器設備,開展創新創業活動。
為了讓政策紅利快速直達需求方,湖南還打通了線上服務通道,實現科研儀器共享「零距離」對接。 目前,湖南已在「湘易辦」APP大學生創業專欄設置「找設備」模塊,方便隨時隨地查詢、預約全省科研設施和儀器,實現「指尖預約、一站對接」。(記者 何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