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一輛私家車於2025年9月26日在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路段被警方偵速攝影機偵測到超速行駛。中央交通攝影調查組人員要求車主提交當日違例司機資料,人員其後收到車主回覆指一名姓鄭(57歲)男子為違例司機,遂根據該名男子所登記地址向他發出「要求提供司機身份詳情通知書」。
其後,人員接獲有關通知書回覆,並向其發出超速駕駛的告票。該名姓鄭(57歲)男子接獲告票後,否認有關指控及懷疑有人盜用他的資料及冒認其簽名交給警方。
中央交通攝影機違例調查組人員經深入調查後,今日(7日)拘捕一名姓鄭(35歲)男子,涉嫌「妨礙司法公正」,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第3隊跟進。
警方提醒「妨礙司法公正」為嚴重罪行。根據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違法者可被處以7年監禁。另根據《道路交通條例》,車主及司機有責任向警方提交於交通罪行發生時涉案車輛司機的資料,否則有機會被判處監禁6個月及罰款1萬元。(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