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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發布科技型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 本月10日起正式施行

深圳發布科技型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 本月10日起正式施行

責任編輯:朱劍明 2026-01-11 11:29:46 來源:深圳特區報

 記者從最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報獲悉,《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型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於近日印發,旨在推動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層次融合,促進深圳市科技型企業孵化器高質量發展,構建良好創新創業生態。《辦法》自2026年1月10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根據《辦法》,科技型企業孵化器是指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孵化科技型企業、弘揚企業家精神為宗旨,為科技型初創企業和創業團隊提供經營設施、創業輔導、技術支持、市場拓展、投資融資、管理諮詢等專業服務的科技創業服務機構。

 根據《辦法》,深圳每年將圍繞服務能力、孵化績效、可持續發展水平等維度對孵化器進行考核。市孵化器具有以下特徵之一的,優先評價為「優秀」:聚焦「20+8」產業細分領域,開展深度垂直孵化,為在孵企業提供實驗室、小試中試、應用場景、供應鏈、市場渠道等資源支持;聯動國內外頭部投資機構,為在孵企業提供資本賦能,當年度培育出1家以上獨角獸企業;新引進項目的創始人或聯合創始人為國家高技能領軍人才或深圳市高層次人才,並為青年人才提供優惠創業空間。

 為促進孵化器高質量發展,《辦法》從八個方面推出支持舉措,包括給予資金人才用地用房政策支持、挖掘優質項目、提供空間保障、引進專業人才、強化資本賦能、加強產業協同、拓展國際交流及促進區域協同等。

 《辦法》明確鼓勵各區為青年人才、創業團隊和科技型初創企業提供優惠空間,並通過設立專項扶持資金、提供創新型產業用房和人才住房、開放政府應用場景等措施,支持孵化器發展;支持孵化器提高孵化服務能力,引進孵化人才,匯集高級技術經理人及創業導師;鼓勵孵化器開展雙創活動,聯動科創領域重要賽事,精準識別優質項目和潛在的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瞪羚企業及獨角獸企業等初創企業,並重點培育;鼓勵金融機構為在孵企業開發定製化金融產品,並聯動各類政府投資基金,引導各類社會資本圍繞在孵企業「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支持龍頭企業、高校、科研院所與孵化器建立戰略合作,為在孵企業提供實驗室、小試中試、檢驗檢測、應用場景、供應鏈、市場渠道等專業技術服務及產業資源;鼓勵孵化器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及全球雙創網絡,通過離岸孵化、國際雙創活動引進海外優質項目、技術成果與人才,並連結全球創新資源,助力在孵企業對接國際技術、資金、人才、市場等。(深圳特區報記者 樊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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