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早前被判罪名成立。而同案《蘋果日報》3間公司亦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罪成。法庭今早(12日)開庭並處理黎智英、三間相關公司和包括6名前《蘋果日報》高層在內的其餘8名已認罪被告的求情,暫預留4天處理。
今日法庭現場所見,黎智英自行進入被告席,不需攙扶,與其他被告有短暫眼神交流,隨後安靜坐下,狀態安穩,再次打破西方抹黑黎的健康問題言論。
這宗高等法院案件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早上法院大樓外保安加強,有市民在法院外排隊等候入庭,大批警員在附近戒備並帶同警犬到場,「劍齒虎」裝甲車及多輛警車亦在場駐守。
案件涉及12被告,包括及3間相關公司、6名前《蘋果日報》高層,即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及前社論主筆楊清奇,以及「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報稱任職律師助理的陳梓華。(圖:蔡啟文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