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港頭目、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蘋果日報》相關3間公司和6名前高層,及2名「重光團隊」成員,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全部控罪成立。黎智英早前被判處20年監禁,其中18年分期執行;其餘8名被告被判囚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合共被判罰款3040500元。案件上訴限期將於3月9日屆滿,黎智英的法律團隊向傳媒確認,黎智英決定放棄就定罪或刑期提出上訴。
據悉,黎智英被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罪名成立,被判入獄20年;《蘋果日報》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兼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被判入獄10年,他早前就刑期提出上訴;《蘋果日報》前高層張劍虹被判囚6年9個月,陳沛敏被判囚7年,馮偉光被判囚10年,羅偉光被判囚10年,林文宗被判囚10年,楊清奇被判囚7年3個月;「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被判囚7年3個月,陳梓華被判囚6年3個月。(中通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