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30日)公布,財政司司長已行使由行政長官轉授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強積金條例》)下的權力,再度委任劉恩沛為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非執行董事。有關任命為期兩年,由2026年4月1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止,包括首末兩天。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公布上述任命時表示,劉恩沛於2022年首度獲委任為積金局非執行董事,自此在法律範疇上為積金局提供了實用和寶貴的意見。當局深信她會繼續為積金局的工作作出貢獻,以促進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成員的利益和退休保障。
積金局是在1998年9月根據《強積金條例》成立的法定組織,負責規管和監察強積金制度。由2026年4月1日起,積金局的成員名單包括:主席及非執行董事劉麥嘉軒;非執行董事周小松、劉恩沛、盧金榮、彭一庭、鄧家彪、王磊、黃麗君、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財經事務)任候補),及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勞工及福利局常任秘書長任候補);執行董事鄭恩賜、許慧儀、劉家麒、鄭兆勛及陳筱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