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東亞銀行上周五(10日)被持疑似槍械的男子劫走約3.5萬元,他在案發後個半小時內被捕,被控搶劫及管有仿製火器罪,今日(13日)被押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還押至6月9日再訊,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指模及槍械化驗等。
51歲被告崔惠良,報稱無業,美國籍,被控於2026年4月10日,在灣仔告士打道56號東亞銀行港灣中心地下東亞銀行搶劫東亞銀行,劫去港幣35,550元,以及同日在青衣青康路長青邨青松樓某室管有仿製火器,即兩支氣槍。
被告無律師代表,指自己可以處理。控方在庭上說,會暫撤回管有仿製火器控罪,以待律政司同意才作起訴,獲主任裁判官批准。
裁判官其後告知被告之後要處理的事宜,被告一度稱「我覺得呢件事係誤會,我無做過」。裁判官重申需待處理的兩個程序。被告沒有保釋申請,但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裁判官遂下令被告還押,排期4日21日處理其保釋覆核,會為其轉介當值律師。
頂圖圖說:被告案發後不久被捕。(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