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本月14日接獲報案,指東京街一商場店舖有搜掠痕跡,懷疑遭爆竊。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點算,該店舖共損失約6萬元現金。
深水埗分區特遣隊與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10隊接手調查,經深入調查及翻查包括「銳眼」計劃下安裝的閉路電視片段後,人員昨日(19日)在荔枝角道一單位拘捕一名姓陳(46歲)內地男子,涉嫌「入屋犯法」罪。
初步調查顯示,被捕人曾於涉案店舖任職,並懷疑曾以虛假香港身份證工作。被捕人同涉「違反逗留條件」及「行使虛假文書」,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10隊繼續跟進。行動中檢獲懷疑被捕人犯案時所穿着衣物,並起回部分失物,包括約1萬元現金。
警方重申,入屋犯法罪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1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警方呼籲市民,無論是住宅或工業大廈單位,都應加強防盜措施,安裝堅固的門鎖或閉路電視系統。(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