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本月中一連14日展開代號「穿雲」執法行動,打擊詐騙及洗黑錢罪行,拘捕71名男女,涉及66宗騙案及相關洗黑錢案件,涉款高達5.35億元;警方提醒市民提防可疑來電或電郵,處理涉及資金操作必冷靜核實,切勿輕信陌生人的各類誘導,可使用「防騙視伏器」或「防騙視伏App」評估詐騙風險。
港島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梁鈺亨督察今日(27日)表示,留意到近年本港詐騙案和洗黑錢案仍有上升趨勢,單在2025年騙案數字錄得43212宗,總損失金額達81.2億元。有見及此,港島總區刑事部聯同轄下4個警區刑事單位在4月13日至26日展開行動,打擊詐騙和反洗黑錢行動拘捕71人,包括49男22女,年齡介乎20至76歲,報稱為會計師、裝修師傅、地產經紀和家庭主婦,涉嫌「洗黑錢」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涉及66宗騙案和相關洗黑錢案。案件涉及136名受害人,年齡介乎18至77歲,損失金額由500元至1400萬元不等,合共約5.35億元。
當中約567萬元詐騙款項經警方反詐騙協調中心啟動止付機制後攔截。受害人當中包括不同行業和地方,其中亦包括高收入及高學歷人士,任職公司董事、文員等多種行業。
其中一宗損失金額最高案件涉及1476萬元的洗黑錢案。受騙的公司為一間美國公司,2025年7月該公司經理報案指收到騙徒電郵,假扮公司行政總裁指示報案人因商業營運原因需要調動公司資金,將180萬美元(折合約1476萬港元)轉到指定的香港銀行戶口。報案人不疑有詐,按要求作出轉帳指示。稍後與真正公司行政總裁溝通時,方知行政總裁電郵被騙徒騎劫,遂向香港警方求助,案件經調查已有兩名傀儡戶口持有人被捕。
港島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樂陶督察表示,為對傀儡戶口持有人及公眾產生阻嚇作用,在處理洗黑錢案件時,法庭會考慮洗黑錢案的普遍性及對社會造成損害程度,予以加重刑罰,在2023年10月至2026年4月23日期間,警方與律政司成功就411名人士所涉及傀儡戶口的洗黑錢案,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涉案戶口持有人的刑期因而增加2至18個月。
洗黑錢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A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港元。(記者 區天海)
頂圖:港島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梁鈺亨督察(左)、港島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樂陶督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