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師與已婚情夫感情告終,並被對方在通訊軟件上封鎖,涉製合照影片上載社交平台指對方欺騙感情,涉勒索260萬元。她早前被裁定勒索和起底等6罪成立,今日(28日)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判刑。
暫委法官徐綺薇判刑時指,女被告嚴重侵犯事主私隱,操控事主的恐懼和弱點施壓,使對方的名譽和家庭受到深遠影響。在考慮案情後,以12至24個月作為量刑起點,兩項勒索罪則以3年和4年作為起點,基於量刑整體性就6罪判監52個月,當中已包括因案件延誤造成的2個月扣減。(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