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71歲父親因管教12歲女兒進食,用腰帶打女兒小腿兩次致流血。他早前承認虐兒罪,今日(24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女孩曾患過度活躍症,明白被告管教時可能氣餒,但這並非動武理由,考慮到被告與女孩及其母已分居,重犯機會極微,被告衝動犯案過去並無案底,終判處監禁4個月、緩刑兩年。
被告N.M.S.,早前承認1項虐兒罪。案發於2022年3月至4月,被告與當時12歲女兒X同住,因為女兒進食的問題,被告發怒,用腰帶打X的小腿兩次導致小腿流血,案發時X母親並不在家。(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