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科大校園內餐廳男侍應本年6月分別在自修室等地涉嫌偷竊兩名學生價值逾1.4萬元的手提電腦,其後以800元轉售至二手電子商店。案件今日(31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首次提堂。男侍應承認兩項盜竊罪,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指被告在校園內犯案,案件具嚴重性,形容被告的行為屬順手牽羊,監禁是無可避免,將案件押後至8月14日判刑,待取被告的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還押候懲。
被告莫子鋒(35歲),被控於2026年6月16日及19日,分別在香港科技大學LT-J座地下及蔣震演講廳外臨時自修室,偷竊兩部手提電腦,總值港幣5499及9300元,而上述物品為杜逸凡及徐寧的財產。(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