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新》報道,為了堵塞長期存在的監管漏洞,內地稅務部門已開始對境外保單收益徵收個人所得稅20%。報道引述稅務律師及保險業內人士消息指出,北京與杭州的有關部門已開始執行相關措施,對香港保單的收益,包括股息派發及預繳保費產生的利息,徵收百分之20的稅率。
《財新》報道,共同申報準則(CRS)下的數據共享使本次徵稅行動有可能得以實施,該機制允許內地當局掌握海外保單細節,並預計執法力道將進一步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