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發言人8月21日發表談話表示,堅定支持香港特區司法機關依法裁定「支聯會」案不認罪被告「支聯會」及李卓人、鄒幸彤「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裁決結果彰顯了法治精神,捍衛了香港國安法權威。
發言人指出,憲法明確規定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支聯會」及李卓人、鄒幸彤等被告長期公開宣揚「結束一黨專政」等「五大綱領」,妄圖「結束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推翻、破壞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在案證據顯示,各被告肆意炮製種種負面議題,高頻使用「抗爭」「抗命」等詞語,舉辦和鼓動民眾參與各種遊行、集會活動,並通過報刊等多種媒介擴散傳播,妄圖蠱惑民眾對國家政權的仇視、憎恨和離叛情緒,煽動民眾推翻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破壞國家根本制度,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未收手。其行為嚴重違反香港國安法,嚴重損害國家及香港的根本利益,危及國家憲法秩序,構成破壞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現實危害,在任何國家和地區均不被允許,必須追究嚴懲。
發言人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在該案中,香港警隊嚴格執法,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程序公開透明,對相關被告依法作出定罪裁決,合理合法,符合香港根本利益,反映社會共同心聲,是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等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必然要求,是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正義之舉。
發言人指出,該案審理中,少數西方國家政客無視本國維護國家安全的種種做法,與亂港勢力、反華媒體狼狽為奸,打着「人權」「自由」的幌子公然為鄒幸彤等被告開脫說項,美化其危害國家安全行徑,罔顧事實誣衊炒作所謂超期羈押,叫囂「無條件釋放」,粗暴干預香港司法,是別有用心的政治操弄,是對法治精神的公然踐踏,充分暴露其偽善和「雙標」,其險惡圖謀註定以失敗告終。
發言人強調,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堅定支持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堅定與特區一道全面準確實施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堅決依法懲治假借「言論和新聞自由」等名義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高度警惕並有效防範、阻遏外部勢力插手干預圖謀,共同為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和「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