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今日(17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進行沙頭角口岸重建與相關工程。
政府將於沙頭角收回25幅私人土地,總面積約10510平方米。上述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3個月(即12月18日)復歸政府所有。
政府會與相關土地業權人和受影響人士緊密溝通,妥善處理補償事宜。
沙頭角口岸會以「跨河建」方式重建,並會實施「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通關模式,以提升旅客過關體驗及效率,設計旅客處理能力將會提升至單日四萬人次。重建後的沙頭角口岸將成為純旅檢口岸,取消貨檢功能,以配合跨境貨運「東進東出、西進西出」的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