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黑龍江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黑龍江省機關事務管理條例》,該條例定於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為全國首部省級地方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其出台不僅填補了我國省級機關事務管理領域的立法空白。
《黑龍江省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共8章38條,分為總則、資產管理、節能管理、服務管理、經費管理、保障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突出4個方面的創新突破。
一是突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引領。《條例》通篇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機關事務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責任重大、意義重大」的政治要求、「更好服務黨和國家中心工作,更好服務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目標導向、「堅持勤儉辦一切事業」的重要原則和「在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作表率」的引領作用,充分體現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二是突出條例名稱中的「管理」二字。在全國已出台7部省級機關事務地方性法規均為「運行保障條例」的背景下,在國管局鼎力支持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有力主導下,開創性地將名稱定為《黑龍江省機關事務管理條例》,進一步明確了機關事務「管理」的定位。
三是突出機關事務管理職能。《條例》緊緊圍繞推進以資產管理為基礎的機關事務工作高質量發展這條主線,將資產、服務、經費3項基本職責細化為資產、節能、服務、經費、保障、監督等6項規範管理職責。強化辦公房、公務用車、機關用地、閒置資產盤活、公物倉建設等資產管理措施;明確能源消耗定額、合同能源管理、反食品浪費、垃圾分類等節能管理要求;強化制定服務項目和標準、合理配置和節約使用服務資源等服務管理措施;明確經費預算、經費執行、機關運行成本統計等經費管理要求;強化機關事務工作標準化、數碼化以及強化安全風險防控等保障管理措施;明確違法情形和責任追究等監督管理要求,使機關事務管理職責更加清晰化、規範化、法治化。
四是突出密切配合工作機制。《條例》改變機關事務工作「單打獨鬥」的局面,藉助立法把發改、財政、審計等部門在辦公用房配置保障、公務用車管理、合同能源管理、「三公」經費使用監管等方面職責寫清楚,還把協同配合、信息共享等工作要求寫入《條例》,切實形成「分工明確、協同高效、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記者 張曉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