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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區執業律師: 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行動綱領有姿勢有實際

大灣區執業律師: 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行動綱領有姿勢有實際

責任編輯:蔣璐 2024-04-12 09:05:49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

    律政司今日(12日)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行動綱領》,將展現未來幾年大灣區法治建設工作藍圖。昨日,多位在大灣區內地城市執業、工作的律師現身說法,對《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行動綱領》給予好評,認為行動綱領清晰,可幫到業界,如匯集不同城市法律資訊的平台十分有必要,更形容行動綱領是「有姿勢、有實際」。

    希望帶更多律師進入灣區

    大灣區律師顧問小組成員陳永良表示,自己本身是大灣區執業律師,在南沙開設粵港澳聯營律師事務所,一個月會去灣區內地城市三四次,如廣州、南沙等。作為前線律師,他稱以香港律師身份參與其中,認為行動綱領是一件相當好的事,因為內容很清晰。他說,當有了指引、框架,事業可以有很大突破,而提供的法律服務不止是本地,因有很多內地律師、澳門律師,所接的業務與跨境服務有關,看的事闊、遠很多。他又說「一帶一路」是很宏大的藍圖,需要培養涉外法律人才,自己亦會積極參與其中,希望帶動更多律師進入大灣區,亦鼓勵年輕律師參與大灣區有關執業試。

    香港與內地「一加一大於二」

    大灣區律師顧問小組成員吳樂茗說,自己兩年前參與灣區執業試,自2022年8月起就成為第一批大灣區律師。在大灣區執業已超過18個月,自言是「深度參與」,目前在深圳前海居住,在福田執業。「作為大灣區律師,在內地執業也是中國律師。」他說,香港律師更明白對外的法律;而內地律師了解內地文化,兩者是「一加一大於二」。他認為,行動綱領落地可幫助業界,而人才培訓機構也會變得更系統化。

    大灣區專責小組成員李銘銳認為,行動綱領來得及時亦很有必要,這是「有姿勢、有實際」。他說,之前,每個城市法律權限都有不同,難以統整亦沒有資訊平台。「當有一個平台,可以了解到不同城市的稅務、出入境、優惠政策等,是非常有必要,一定可以幫到業界。」(記者 林駿強 新華社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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