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6日)於憲報刊登《穩定幣條例(生效日期)公告》,指定2025年8月1日為《穩定幣條例》(第656章)的實施日期。
《條例》已於2025年5月30日刊憲,其主要目的是監管涉及穩定幣的活動,並於香港就受規管穩定幣活動設立發牌制度。此外,財政司司長已制訂《穩定幣條例(為第9(2)(b)(iii)條指明人士)公告》,容許未獲批牌照的人士所發行的指明穩定幣可要約提供予指明專業投資者(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條例》生效後,發牌制度將為穩定幣活動提供清晰規範,是推動香港數碼資產生態圈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里程碑。
金管局已就監管細節展開諮詢,包括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等條文。
政府將於下周三(6月11日)將兩項公告提交立法會,依「先訂立後審議」程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