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今日(26日)於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檢獲共4條懷疑受管制屬瀕危物種的活體龍吐珠及活體江魟,估計市值約5.2萬元。
海關人員今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入境大堂進行常截查一名52歲的抵港女性旅客,經檢查後發現她背包中共有2條懷疑活體龍吐珠及2條懷疑活體江魟,並分別以膠袋盛載著。

被放在背包的懷疑活體龍吐珠及懷疑活體江魟。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人員到場查驗後,確認該批魚類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所列明的瀕危物種,在本港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條例》)所管制。案件已轉交漁護署跟進。
海關提醒市民,切勿在未領有所須許可證的情況下攜帶瀕危物種進出香港。
根據《條例》,任何人如非按照《條例》規定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頂圖:檢獲的懷疑活體龍吐珠及懷疑活體江魟(上),檢獲的懷疑活體龍吐珠(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