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香港代表團今日(8日)早上於人民大會堂香港廳舉行全體會議,審議生態環境法典草案。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李慧琼表示,今次全國人大會議審議的三部法案非常重要,對於日後的規劃和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香港作為建設「無廢灣區」的其中一個城市,一直與大灣區其他城市有定期溝通,就環境生態工作對接,相信特區政府和民間也會持續加強工作。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姚祖輝表示,支持審議通過生態環境法典草案,把雙碳目標、應對氣候變化從承諾變成法律制度,為香港綠色發展帶來新機遇。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振英表示,生態環境法典草案對香港的生態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香港作為亞洲綠色金融中心,可積極與草案銜接,提供示範和參考。香港可以透過各種互聯互通渠道,引導資金支持綠色轉型,促進綠色金融資源有效整合與合理運用,助力國家達成「3060」雙碳目標。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鄺美雲表示,生態環境法典的編纂意義重大,不僅規範政府監管責任,也逐步明確企業、金融機構、社會組織在生態環保中的義務。她建議增設區域差異化生態治理條款,及公眾參與、資訊透明的專章。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梁美芬指出,香港要好好把握國家發展綠色經濟的大機遇,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綠色金融等領域發揮更大作用。香港要好好發揮「一國兩制」優勢,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一帶一路」倡議以及綠色金融等領域發揮重大作用,跟國家同心同行,推動高質量綠色發展,共同承擔國際責任,共享國家綠色大業的發展紅利。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黃玉山表示,法典是全面和完整的環保法律,但認為罰則較輕,對於嚴重違規違法企業的阻嚇性不足,建議加強罰款力度;他又建議建立數字化資料庫,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數據進行環境規劃監測。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林至頴表示,香港的生態環境質量對國家整體生態安全及大灣區宜居宜業建設至關重要,現時大灣區跨區域的環境治理存在標準銜接需求,他建議在法典中增設大灣區生態協同條款,鼓勵在大灣區污染防治和近岸海域保護等方面,探索規則銜接與機制對接。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黃錦良表示,必須深刻領會生態環境法典的精神,支持並配合特區政府環保工作,積極參與美麗中國建設。法典總則中明確指出,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將生態環境保護知識納入學校教育內容,培養學生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香港應積極宣傳國家生態環境法律的精神,讓香港教育界同仁更深入了解國家在該領域的最新發展與政策措施。(圖: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