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委原常委、秘書長倪強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倪強作出逮捕決定,並指定由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柳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倪強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倪強利用擔任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兼海南省洋浦開發建設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海口市委副書記、副市長,海口市委副書記、市長,海南省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海南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海南省委常委、秘書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