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靜儀 香港執業大律師、粵港澳大灣區執業律師、粵港澳大灣區創新智庫顧問
日前,香港記者協會高調開記招,無理批評稅務局前年起復查至少8間新聞機構及20名新聞工作者或其家人的稅務,指他們「短報收入」並要求其預繳高額暫繳稅,當中合共涉款約170萬元。記協以振振有詞的姿態抨擊稅務局,仿似在伸張正義。說到底,其根本是在替同路人開脫,但依賴的卻只是一片歪理,旨在替那些有逃稅嫌疑的「黃媒」向政府施壓。以為打着新聞機構及工作者的旗號就可毋須依法報稅交稅,實質上是特權思維、特權行為。
今天(27日),行政長官李家超在行會前答記者問,不點名批評即使是「假扮專業行業團體」,都應譴責違法行為,而非「姑息養奸」。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今早有記者詢問李家超:「不少被查稅的對象為記協成員或在獨立的媒體任職,會否讓人質疑政府針對獨立的媒體記者?」該提問其實有一定誤導性,似乎意在讓公眾相信政府部門今次追查稅務,是故意針對獨立的媒體和記者。
正所謂「真金不怕紅爐火」,被追查稅務的媒體及記者如果是奉公守法,為何會心虛而公開向政府施壓來解決事件?為何不依法向稅務局提出稅務上訴,以遞交真憑實據的方式去處理?任何機構、組織或單位,即使規模極細、人手極少,但這些因素絕不是其不依法報稅且提供單據及證據去評稅的藉口。合共涉款約170萬元的預繳稅款,不是一個小數目,但那些新聞機構及記者又以哪些基礎或證據去以理服人,去說明這個金額真的是錯評?
香港是法治之區,特區政府素來都是依法治港。有關機構或個人不向稅局提供真憑實據,反而選擇透過傳媒大吵大鬧,將自己的過錯強行推給政府。這就是一班長期自封為民請命、監察政府的「黃媒」,自視甚高甚至不用守法的真正面目。記協等在是次鬧劇中,可謂一個又一個跳梁小丑。
事實上,正如李家超義正詞嚴地指出,稅務局依法查稅評稅是法律要求的職責,無人有權犯法,無人有特權逃稅,也無人有特權不被評稅;任何人逃稅,當局定會依法對其起訴。逃稅的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不管是記者抑或其他任何從業者,都無任何逃稅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