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早前接獲相關部門轉介,指懷疑有不法分子利用偽造文件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金」。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經深入調查後,在2024年10月7日拘捕3男1女(20至54歲),涉嫌「欺詐」及「企圖欺詐」。
調查顯示,被捕人懷疑於2024年1至4月期間,製造發生交通意外的假象,並多次向相關部門遞交偽造的病假證明以騙取援助金,申領金額約11萬元,其中約5萬元已被批出。
警方經徵詢法律意見後,今年3月起訴所有被捕人共6項「欺詐」罪及「企圖欺詐」罪。案件同月在東區法院提堂。所有被捕人其後陸續承認全部6項「欺詐」罪及「企圖欺詐」罪,分別於今年3月、5月及今日(23日)被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及判處監禁8至12星期,並需全數賠償相關援助金。
警方重申,騙取援助金屬嚴重罪行,可根據盜竊罪條例被起訴,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