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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美政客詆國安法終徒勞 法治金身護香江明如鏡

【來論】美政客詆國安法終徒勞 法治金身護香江明如鏡

責任編輯:鄭嬋娟 2025-06-29 11:53:43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湖北社團總會副會長及法律顧問、執業律師 畢文泰

近日,美國駐港總領事梅儒瑞公然宣稱香港國安法「侵蝕司法獨立自由」「跨國鎮壓」。此類罔顧事實的政治操弄,不僅褻瀆香港法律的專業尊嚴,更是對700多萬港人親身見證的法治進步之惡意否定。梅儒瑞還提到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涉香港國安法案,並宣稱這些情況是「香港與美國關係的摩擦點」。

黎案仍在法庭審理進程中,任何對案情的公開預判都是對法治原則的嚴重挑戰。司法獨立與公正審判作為現代法治社會的基石,要求全社會共同維護法庭的裁判空間。這不僅關乎程序正義,更直接影響實體公正的實現。梅儒瑞作為外交官員,對香港司法程序指手畫腳已構成越界。值此香港國安法實施5周年之際,我們以司法公正的鐵證如山擊穿謊言,昭示「一法安香江」的輝煌成就。

香港高水平法治再獲認可

根據世界銀行2024年10月30日發布的最新《全球治理指標》(World Governance Index, WGI),在東亞及太平洋地區繼續排名第6,並在全球142個國家和地區中位列23,整體排名維持高位,並繼續領先於一些不時無理批評香港法治和人權狀況的歐美國家。香港在「一國兩制」下保持着深受信賴的法律制度,而法治更是一直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同和尊重。

國際原則突出正當合法

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罪行訂有適當的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國際法原則、國際慣例和各國各地區通行做法,實屬必要和正當,並與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一致。香港警方作為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部門,有責任依法追究在境外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惡行。該等一直潛藏美國等西方國家的潛逃者被通緝,是因為他們在當地繼續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包括煽動分裂國家及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並繼續肆意勾結外部勢力包庇其惡行。警方採取一切合法措施,包括《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9條下指明的措施,強烈打擊有關潛逃行為,做法有理有據,實屬必要和正當。

制度創新彰顯治理智慧

作為經常處理跨境案件的律師,筆者對中央與特區法治協作的治理智慧感觸尤深。去年協助某港資企業申請認可內地法院的商事判決時,親歷兩地司法機構在國家安全框架下的高效銜接:當案件涉及跨境股權糾紛可能影響金融穩定時香港高等法院依據《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審慎審查,最終在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前提下,依法裁定認可內地判決並凍結涉事資產。這種中央事權把關與特區司法程序有機協同的機制,既築牢「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更彰顯「一國兩制」下制度創新的治理效能。

某些西方輿論曾質疑兩地判決互認會削弱香港司法獨立,而我們以專業實踐向國際社會證明:當香港法院援引國安法精神審慎行使裁量權時,普通法體系與國家安全需求的創造性融合,正為跨境司法合作注入更強制度韌性。

法治明燈永耀「東方之珠」

站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五周年的歷史節點回望:銅鑼灣曾被路障封鎖的街道,今已成為國際法律論壇的舉辦地;立法會曾被「攬炒派」癱瘓的議事廳,今已全票通過基本法23條立法。5年來的實踐充分表明,香港國安法就是特區由治及興的定海神針!

當梅儒瑞之流仍在散播政治迷霧時,香港當以鏗鏘事實宣告:吾有寶劍名國安,可護香江萬世安;法治金身豈容瀆,「東方之珠」自煌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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