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提醒,特區政府今日(3日)於憲報刊登《簡樸房條例》,為出租住宅樓宇分間單位由引入規管制度,要求住宅樓宇分間單位符合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包括最低面積、最低高度、消防安全、結構安全、獨立廁所、供水要求、照明通風,以及獨立水電表,並取得「簡樸房」認證,方可合法出租作居住用途,以確保分間單位能提供安全、衞生和合理的居住環境。

條例將於2026年3月1日開始生效,若分間單位所處的住宅單位在刊憲日或之前3個月內有至少一份生效的分間單位住宅租賃,該分間單位及同一住宅單位內其他分間單位便屬「現存分間單位」,可以進行登記以取得登記期結束後的36個月寬限期。
何永賢又提醒,合資格的業主及營運者請緊密留意,及早登記,以享有申請認證費用全免的「早鳥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