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中國足球職業聯賽聯合會發布三級聯賽財務約定指標的通知,其中規定了新賽季中超球員的年薪限額。同時規定中超單個財年總支出不得超6億元、中甲2億元、中乙5000萬元。

具體來說,俱樂部單個財年總支出包括青訓費用和女足費用,但不包括體育場和訓練基地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維護費用。青訓費用不包括獨立於俱樂部的、由俱樂部股東或關聯方投資管理的足球學校運營經費。
通知同時指出,如俱樂部降級,在其降至低級別聯賽的第一年,年度總支出可以超出降級後所屬聯賽俱樂部單個財年總支出限額,但不得超過上一年度俱樂部的實際總支出金額。同時參加中超及中乙聯賽的俱樂部,需同時滿足俱樂部 總支出不超過中超總支出限額要求、參加中乙聯賽的B隊總支出不超過中乙總支出限額要求。
在引人關注的球員年薪問題上,中足聯對於新賽季也有規定。其中國內球員年薪限額分別為500萬元(中超)、300萬元(中甲)和120萬元(中乙)。外籍球員年薪限額分別為300萬稅前歐元(中超)和150萬稅前歐元(中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