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督導委員會」今日(10日)舉行第一次會議。會議由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主持。
委員會備悉了「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的管理安排,以及基金早前同意為居民及其他受影響人士提供援助的最新情況。委員會亦同意在基金下新增一項特別補助,向大埔宏福苑每個單位的業主發放,金額為10萬元。
卓永興表示,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自成立以來已推行多個援助項目,協助居民解決燃眉之急,以及重建新生活,是長期和持續的支援。新增的業主補助可為受影響單位的業主,包括出租單位的業主,提供即時的援助。
「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是按《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法團條例》(《條例》)(香港法例第1044章)在11月27日成立,至今已收到的外界捐款約31億元,連同政府投入的3億元啓動資金,基金總額約為34億元。基金的帳目將按照《條例》的規定呈交審計署署長進行審計,而基金的報告也會提交立法會省覽。
「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督導委員會」由政務司副司長擔任召集人,負責就基金的運作等事宜作出建議,並督導和監察基金轄下援助項目的設立和推行情況。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包括:
就「援助基金」的整體策略、運作及程序提供建議;
就「援助基金」的管理、分配等提供建議;
監察「援助基金」的使用情況以及各援助項目的落實情況;及
就其他與「援助基金」相關的事宜提供意見。
委員會的成員包括:政務司副司長(召集人)、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教育局局長、房屋局局長、醫務衞生局局長、政府新聞處處長、社會福利署署長、民政事務總署署長。
向「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作出的捐款會被視為捐贈予政府作慈善用途的認可慈善捐款。捐款人可在有關課稅年度申請並獲得扣除該捐款。為方便市民,5萬元或以下的捐款,若以轉帳方式過戶至基金戶口,可不用申領捐款收據亦可獲稅務寬減,但必須保留有關捐款記錄,以作核實。詳細安排會於12月15日(星期一)在政府大埔宏福苑支援服務的專題網站公布。
頂圖: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今日主持「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督導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