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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以虛假證明提早領取強積金 警拘30人涉款450萬元

涉以虛假證明提早領取強積金 警拘30人涉款450萬元

責任編輯:區天海 2026-01-16 16:55:46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網

   警方過去半年展開代號「霞月」執法行動,拘捕30名男女,當中包括9名犯罪團夥主腦及骨幹成員,涉嫌協助市民以偽造證件訛稱永久離港,企圖提早提取強積金,涉及強積金金額約450萬元;警方提醒市民強積金需年滿65歲才可提取,如以虛假理由或偽造文書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需負上刑責。

   九龍城警區署理助理指揮官(刑事)廖秉科今日(16日)表示,較早前接獲一間強積金受托人公司轉介,指有多名強積金計劃成員分別以「永久性離開香港」為由,提交懷疑偽造「港澳居民居住證」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警方接獲轉介後進行情報分析,發現一個活躍本地犯罪團夥。

   調查發現,該團夥租用葵涌一工廈單位作電話放債中心,偽裝財務或債務重組公司,隨機致電巿民聲稱可協助債務重組,或介紹到其他財務公司借貸,游說以虛構藉口提早提取強積金還債,強調一切合法。

   九龍城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譚鈞鎧督察表示,去年7月起展開調查,發現一個犯罪團夥聲稱替債務人合法提早提取強積金,要求債務人到民政處宣誓作虛假陳述,聲稱永久離開香港前往內地居住。宣誓後套取債務人個人資料,偽造虛假港澳居民居住證,再向強積金委托人公司申請提走強積金,完成後犯罪集團收取約20%強積金作手續費。

   涉案犯罪集團更會游說債務人到其他指定的財務公司借貸,繼而抽取部分貸款作佣金。當債務人成功貸款後,財務公司會扣起兩成貸款金額作為手續費,並要求借貸人以高利率還款,當中有個案顯示,貸款年利率高達140%,比法定規限48%高出近三倍。

   至前日(14日)突擊搜查葵涌一工廈單位,拘捕6男3女(25至44歲),包括主腦及骨幹成員,涉嫌「串謀詐騙」、「無牌放債」及「以過高利率放債」 ,分別報稱電話推銷員及無業。行動中檢取1057份提取強積金或貸款申請表,涉及約1.2億元、5部電腦、40部手機、4張電話卡及1部影印機。另外在主腦住所檢獲5萬元現金、名牌手表和手袋,懷疑是犯罪得益。此外,警方在過去兩個月以「串謀詐騙」拘捕21名以虛假藉口及懷疑偽造文書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人士,當中涉及強積金金額約450萬元。警方會針對團夥成員作深入財富調查,以堵截犯罪資金流向,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警方會繼續跟進案件,不排除再有人被捕。

   警方提醒市民,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強積金計劃成員需年滿65歲才可提取強積金。《條例》列明提早提取強積金只可在特定情況下申請,包括提早退休、永久離開香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等,任何人如果以虛假理由或偽造文書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有機會觸犯欺詐罪或使用虛假文書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此外,警方呼籲市民如有借貸需要,應該找信譽良好持牌金融機構,切勿輕易相信來歷不明電話或短訊,標榜可提供低息或免審查借貸,但實質上會要求借貸人提供保證金或交出個人銀行資料等騙局。如有任何懷疑,巿民可以致電警方防騙熱線18222查詢。(記者 區天海)

    頂圖:九龍城警區署理助理指揮官(刑事)廖秉科(左)、九龍城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譚鈞鎧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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