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署去年11月5日向房屋局及發展局提交就小欖樂安排、屯門欣寶路及柴灣常安街3個「簡約公屋」項目工地施工不當問題的獨立調查報告。局方今日(16日)接納獨立調查報告所闡述之調查結果,懲處涉事承建商、結構工程師及項目管理顧問,並責成署方繼續嚴格督導承建商與其項目管理顧問全速進行補救工作和即時落實報告中列出之改善建議。
發展局已按規管機制向相關公司發出通知將執行懲處措施。第一是停止負責工地施工及相關質量監管工作的安保工程有限公司在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及認可公共工程物料供應商及專門承造商名冊內所有相關類別投標資格1年;俊和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並不涉及工地施工和監管,因此不在懲處之列;二為停止負責提供和管理涉事駐工地結構工程師的黃志明建築工程師有限公司在「建築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顧問名單內所有相關類別的投標資格1年;三是停止負責提供項目管理和管理駐工地監督之王董建築師事務有限公司在「建築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顧問名單內所有相關類別的投標資格6個月;停止期設為6個月,是考慮其並非在所有項目工地出現監管缺欠。
此外,初步證據顯示安保在建築工程方面涉嫌觸犯嚴重疏忽或行為不當,建築署會通知建築事務監督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3條的規定轉介註冊承建商紀律委員會處理。根據相關條例,若經研訊後裁定其在建築工程方面曾犯有疏忽或行為不當,委員會可命令將安保或其董事、高級人員或人士的姓名或名稱從有關名冊中刪除,或對安保或其董事、高級人員或人士處以罰款、或作出譴責。由於調查過程中發現事件有可能涉及涉嫌提供虛假陳述的刑事行為,建築署已向警方舉報。
建築署督導下,承建商已於去年11月初開始全速進行一系列補救措施,包括挪開及重裝涉事模組等,亦會承擔補救措施而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署方已要求承建商更換所有負責工程監督的駐工地人員,包括其現場代理、工程監督及駐工地結構工程師。同時亦已要求項目管理顧問更換所有駐工地監督,並即時加強政府工地監督人員每天全職於前線直接監督工地及安排建築署結構工程師現場進行額外的突擊抽查及審核,以保證項目嚴格執行品質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