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警區昨日(18日)接報,指機場保安人員為出境旅客進行安全檢查期間,發現有一件手提行李內藏有違禁物品,行李屬於一名準備前往美國的20歲本地女子。
機場警區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後拘捕該名女子,涉嫌違反《火器及彈藥條例》。調查顯示,該名女子涉嫌於其手提行李內藏有一支懷疑胡椒噴霧,她已獲准保釋候查,案件交由機場警區刑事調查隊第6隊跟進。
警方發現,有部分旅客因不同原因,會攜帶違禁物品,如伸縮棍、鐵蓮花、子彈殼或胡椒噴霧由香港出境到外地。然而,根據香港法例,攜帶違禁物品上機(不論寄艙或手提行李)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處監禁5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