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三罪罪成,香港高等法院昨依法作出判刑,共判囚20年。今次法庭的判刑充分彰顯了法治公義,大快人心,更重要的是通過懲治「亂港禍首」,向各界傳遞出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嚴懲的重要信號,香港特區政府有決心、有能力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社會穩定。正義的審判敲響反中亂港分子的末日喪鐘,通過對黎智英案的判刑,香港的國安屏障將會進一步加固,香港的經濟社會發展將會更有保障,而反中亂港分子咎由自取、罪有應得,在黎智英身上得到充分體現。
黎智英案是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以來,首宗涉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自開審以來一直受到各界關注。當中不僅因為黎智英作為傳媒老闆,操控輿論工具挑撥對立、美化暴力,又因為其是反中亂港分子和「港獨」勢力「金主」的特殊身份,更因為他多年來勾結外部反華勢力、乞求對港對華制裁的卑劣行徑。黎智英乞求外部干預,在香港策動一場又一場的政治風波和動亂,可謂罪惡昭彰,大家都想看到對黎智英案的依法審理和判決。
從偵查、起訴到審判,黎智英案的所有法律程序均嚴格遵循香港國安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案件審理歷時156天,控方所陳辯詞及各項證據巨細無遺,海量證物證據提堂,眾多證人陳詞,黎智英本人更出庭作供多達52天。特區執法機關依法收集證據,檢控機關依法提起公訴,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審判,整個過程公開透明,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權利,體現了程序正義與實體正義的統一。法官昨日頒布的判刑理由書,詳述理由,例如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控罪,法官指出,有關串謀不僅經精心策劃,亦是早有預謀,認為黎智英是各項串謀的幕後主腦及推動者,並說明對各項判刑因素的考量。法官審判於理有據,於法有依,案件的判刑結果是罰當其罪。
判刑是對公義的伸張,也表明了香港司法機構堅定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和意志。法庭審理過程中揭露的大量事實,確鑿證明黎智英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對香港、對國家幹盡各種壞事,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嚴重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嚴重損害市民利益福祉,正是過往香港之亂的罪魁禍首。黎智英有此結局是罪有應得,這一判刑嚴正有力宣示,無論是誰,膽敢挑戰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都必定受到嚴懲,有力伸張公理正義,充分體現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意志。
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填補長期存在的國家安全漏洞,維護社會秩序,保障絕大多數守法市民的根本利益,更為香港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保障。對黎智英案的依法判刑,是香港法治的重要體現,是維護國家安全的必要舉措,是保障香港繁榮穩定的必然要求,更是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形成有效遏制與嚴正警示,充分彰顯了法律在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核心作用。一切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都必受打擊,一切阻撓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伎倆都必定徒勞,一切破壞香港由治及興進程、妄想亂港遏華的圖謀都必遭挫敗,這正是今次黎智英案判刑的意義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