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眾議院當地時間5日就限制總統戰爭權力法案進行投票,未能獲得通過。
根據該法案,總統需在得到國會批准的情況下,才可以發動進一步襲擊。在當天的投票中,212票贊成,219票反對,法案未獲通過。投票結果基本按照黨派劃線,2名共和黨議員加入民主黨陣營投票贊成,4名民主黨議員加入共和黨陣營投票反對。
1天前,參議院以47票贊成、53票反對的結果,未通過該法案。
依據美國憲法,只有國會能授權發動戰爭。1973年生效的《戰爭權力法》規定,僅由針對美國、本土領土或屬地,或其武裝部隊的攻擊所引發的國家緊急狀態下,美國總統才能在未經國會授權的情況下採取有限的軍事行動。
眾議院少數黨領袖、民主黨人傑弗里斯當天指責特朗普政府缺乏「正當理由」發動對伊朗軍事行動,並且「花費數十億美元轟炸伊朗」,將美國帶入「無休止的中東戰爭」。
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共和黨人馬斯特則表示,伊朗的威脅「迫在眉睫」,支持特朗普政府對伊朗軍事行動。
美國和以色列2月28日對伊朗發動軍事打擊,伊朗最高領袖哈梅內伊遇害。據美國軍方消息,已有至少6名美國軍人在對伊朗的軍事行動中身亡。(中新社記者 沙晗汀)